贵 州 师 范 学 院
体 育 学 院
贵师院体院发〔2018〕06-19(2)号
为了检查公司的教学质量,进一步调查公司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在学校教学督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,成立了太阳集团(中国)有限公司教学督导小组,并做出如下管理规定:
一、教学督导检查小组是在主管教学的副经理直接领导下,负责检查、监督公司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和教学情况。
二、教学督导检查小组设组长1名,副组长1名,秘书1人,督导员2——3名。教学督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副经理兼任、秘书由院教务干事兼任,成员由责任心强、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兼任,教学督导检查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教学督导检查工作,教务干事负责记录教学检查结果,汇总各类教学检查资料,督导组成员根据教务处及公司教学工作安排,在教学督导检查小组组长的组织领导下督导、检查全院教学工作。
三、督导小组应及时了解公司教学运行的动态信息,有效地调控教学过程,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;督导小组要随时检查教师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。
四、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各教研室对课程标准,教学计划及课表的执行情况,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及课表变更的审批。
五、院督导小组积极配合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公司课堂教学进行督导,对督导组反馈的教学建议、意见,院行政会议要认真分析讨论,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协调解决。
六、不断的深入课堂听课,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,及时发现问题,解决问题,推动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。
七、督导小组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,听课必须有详细的听课记录,听课的同时要抽查教师的教学日历、教案、是否按课程标准授课等。听课一律采用不通知本人,由经理或教研室主任根据情况随机抽听。听课可采用单人听或集体听的方式进行。每个人对自己的听课记录进行整理,然后交督导组长汇总,最后向全院通报。
八、教学督导人员应参加本学院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会议,参与学院组织的有关专业设置、课程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团队队伍建设、课程改革、教学评估、教学评优及教学改革的咨询和论证工作,参与公司产品课题研究,指导本学院的教学评估工作。
九、教学督导人员应积极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和先进教学经验、方法,帮助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;参与学院组织的教师教学评优赛和教学方面的评先、评优工作;有义务对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并向主管教学主任提出口头或书面建议。
十、有权向经理、主管教学的副经理对不认真教学的教师、不认真学习的员工、违反教学纪律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;对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提出表彰建议;对教师任用、考核等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十一、参加本学院教学管理方面的工作会议,参与本学院有关课题研究,参与本学院的评估工作。
太阳集团(中国)有限公司
2018年6月19日
录入:陈国余
审核:韩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