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8日,公司党委在学院会议室再次组织党纪学习教育中心理论组(扩大)学习, 邀请校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聂强同志作了专题辅导。太阳集团(中国)有限公司全体党委委员参会,党委专职组织员、所属支部支委16名同志参加会议,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韩山主持。
会议原文学习和交流发言阶段,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邬孟君同志、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刘华伟同志分别原文领学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之“对违反群众纪律的处分”、“对违反生活纪律的处分”、“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处分”。韩山同志以“践行“三
尺”之道,赢得民心“大秤””为题做了重点发言,韩山指出,“礼禁未然之前,法施已然之后。”党纪学习教育是对我党纪律建设的一次深度洗礼,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、深化自我革命的战略举措;党纪学习就是要把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三者有效贯通起来,用“戒尺”、“量尺”、“标尺”丈量党员干部的思想厚度和行为尺度,起到纠偏正向、正本清源、筑牢防线的作用。朱继伟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强调,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《条例》,做到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,弄明白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言行准则,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、加强自我约束、提高免疫能力,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
专题辅导阶段,聂强同志以“加强党纪学习,增强纪律意识”为题,系统阐述了党中央对《条例》的第三次修订彰显了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,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;他强调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坚持纪法分开、纪在法前、纪严于法,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组织纪律,围绕党纪戒尺要求,划出了党员不可碰触的底线;他结合学校和学院工作实际,重点阐释了此次《条例》修订的主要内容、时代特征、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意义,强调抓好新修订的《条例》的贯彻执行,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。
韩山同志在总结发言中指出,中共中央印发《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强调“要加强警示教育,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,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让党员、干部受警醒、明底线、知敬畏。”违纪典型案例往往具有较强的教育警示作用,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,要做到以案促思、以案促学、以案促改,切实推动党员干部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。
文/图:黄廷芳 一审:朱继伟 二审:韩山